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西安排水集团有限公司雨水管道 并行S3011绕城高速联络线涉路施工许可决定书
索引号: | ZDDBG314508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函〔2023〕718号 |
发布机构: | 办公室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
名称: |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西安排水集团有限公司雨水管道 并行S3011绕城高速联络线涉路施工许可决定书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23-08-08 |
西安排水集团有限公司:
你公司《关于协调解决官厅立交与华清东路积水点顶管井施工的函》及有关材料收悉。经审查,符合法定条件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、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、《路政管理规定》等有关法律规定,现决定准予许可。
一、同意西安排水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雨水管道并行S3011绕城高速联络线方案。管道采用顶管方式在S3011绕城高速联络线南侧K4+26-K4+109处并行公路路基,管道直径2.6m,为钢承口Ⅲ级钢筋砼管,管道最小埋深6.2m,距离公路隔离栅最小水平净距11.0m,并行长度83m。设置工作井一座,净尺寸为φ10.0m×10.0m,工作井基坑外侧距离公路隔离栅最小水平净距8.67m。本工程工期150天。
二、请你单位做好以下工作:
(一)施工前,与高速公路产权单位签订有关协议,到所辖路段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机构进行施工备案。施工全过程,自觉接受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机构和高速公路运营单位的监管。
(二)施工前应核实施工段内通信光缆等管线,作好标识和保护措施,并与权属单位联系,征得权属单位同意并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。
(三)进一步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和应急预案,委托第三方单位对公路路基沉降进行监测,确保高速公路运营安全。
(四)顶进完成后及时进行工后注浆,并对套管外围进行雷达探测,保证管道周围密实;工作井基坑应及时进行回填压实,在穿越段设置明显标志牌及警示牌。
(五)施工完成后,对损坏的公路设施按原技术标准及时进行恢复。
(六)加强管道的日常检查及养护工作,发现问题及时维修,保证管道设施完好。
(七)若遇高速公路改扩建,应主动配合做好迁移。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2023年8月4日